|
|
|
|
当前位置:首页>>机构设置
|
|
集美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职能 |
|
时间:2009-1-19 文字大小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|
|
|
|
|
1.推动科技交流与合作,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与规划服务;为企业提供政府政策、产业政策、科技信息和市场信息等咨询服务。
2.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服务,促进高校、院所科技成果转化,促进技术市场发展;为我区招商引资和创业创新服务。
3.为企业导入新产品、新技术和新工艺;开展专利项目推广,知识产权认定申报等服务;协助企业建立技术依托,为我区科技成果转让提供交易平台。
4.研究中小企业发展态势,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,承担政府委托的专项事务等。
5.协调管理“区科技创业中心”和技术园区。
6.协调和指导社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工作。
7.为企业提供代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服务工作。
8.承办区主管部门(区科学技术局)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
|
|
|
|
 |
|